摘要:《离婚》通过知识分子老李在小市民生活中人生理想的逐渐破灭,展现小市民生活对人灵魂的侵蚀。作品中展示的悲哀,是庸俗社会学胜利的悲哀;而在老李身上所体现出的矛盾,正是老舍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所面对的矛盾。
关键词:《离婚》;知识分子;理想主义者;小市民;认同;庸俗社会学
提到老舍在建国前的创作,许多人便将《骆驼祥子》、《月牙儿》或《四世同堂》作为代表,甚至是创作高峰,然而今天读来,我却颇有些不同意见。通观老舍的小说创作,早期的几部长篇尚属幼稚,不提也罢。但说到艺术上的成绩,我以为《离婚》似乎是全部中的上品,唯因其涉及时政者少,难作政治号角与武器,才显得默默无闻。而时至今日,政通人和,光景一片大好,老舍笔下小市民的烦恼,便渐渐显出其可观之处。
《离婚》是一部关于小市民的故事,它的主人翁,是一群国民政府中的科员,而这些小人物的烦恼,也无非是老婆、孩子、办公、升官、外遇……如此等等。“烦恼”不如“痛苦”浪漫――不至于死人;然而“烦恼”却如影随形,挥之不去,比之“痛苦”,更加难以摆脱,它不会轰然摧毁人的肉体,但却会一点点侵蚀人的灵魂。
这种关于小市民烦恼的记录,今日读来也并不陌生,八十年代中期,池莉、方方、刘震云等年青小说家的“新写实”便是以之为主题。不过老舍毕竟是前代的作家,《离婚》的创作与“新写实小说”已经相隔五十余年历史。时代的分割使《离婚》明显不同于今日的新写实小说,最显著的,是作品主人公老李贯穿全文的知识分子式人生思索,这种思索展示了老李从理想主义者向小市民蜕变的心理历程,同时也不乏作家主体的批判意味,这便与新写实小说家刻意追求的纯客观叙事手法大相径庭。然而两个时代的作家却同样表述了庸常人生的中琐碎烦恼,这种的历史循环于是上升为某种象征,某种永恒的概括。在老舍众多的作品中,《离婚》中的内容是最为平淡的,但这平淡今天读来却更加沉重――“月牙儿”的命运也许在一个新制度到来后就会发生变化,然而尘世中庸庸碌碌的小人物的命运则似乎永远也难以改变。
小说开头出场的人物是张大哥:
“张大哥是一切人的大哥。你总以为他的父亲也得管他叫大哥:他的‘大哥’味儿就这么足。”
这个开门见山的的句子带有强烈的渲染色彩,似乎可以统领全篇,以至于一些文学史上将之作为小说的主人公来进行分析。事实上张大哥只是老李人生蜕变过程中的一个参照,后者才是小说中的灵魂人物。
在小说中,开篇就对张大哥的社会特征作出近乎概括性的阐述:
“张大哥一生所要完成的神圣使命:作媒和反对离婚。”他为人作嫁衣,因为“假如人人有个满意的妻子,世界上决不会闹‘共产’。张大哥深信此理。革命青年一结婚,便会老实起来,是个事实,张大哥与此点颇有证据。”他不遗余力,发明了“内放小轿的彩汽车”,且夏日常配两具电扇,以使“结婚”尽善尽美;他在衙门里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帮助所有人解决疑难杂症,都是要努力维持这个半新半旧“世界”的平和――在他看来,“世界的中心是北平”,而北平的生活,不论是好的、坏的,都是世界上最标准,最得体的,只有在这样的一个中庸浑沌的社会中,他才能游刃有余地生活。
老舍用了少量的篇幅,划出张大哥的漫画像,介绍他的生存之道。在老舍的笔下,张大哥是北平人的生存典范,于是张大哥在作品中便成为一个时代社会背景的象征――“张大哥”是老李这个与社会似乎格格不入的人周围弥漫的“空气”:这空气并不是要毁灭老李,而是要同化他;老李在这空气中觉得窒息,但却终于没有窒息,甚至渐渐觉得这空气自有它的馥郁芬芳――这正是小说所要表述的至大悲哀。而老李为北平社会所同化的过程,便成为了小说的中心主线。
小说第二部分张请李到家中吃饭时的一段关于婚姻的对话,鲜明地显示出两种人生观念的对抗。老李在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张大哥则一心想劝老李不要离婚――这段对话驴唇不对马嘴,极富喜剧性:
老李说自己苦闷,他说“苦闷并不是由婚姻不得意而来,而是这个婚姻制度根本要不得!”并说自己要追求的是“诗意”――“一个还未被实际给教坏了的女子,情热像一首诗,愉快像一些乐音,贞纯像个天使。”
张大哥说:“诗,我懂一些,……可是诗没叫谁发过财,也没叫我聪明到哪儿去。我倒以为写笔顺顺溜溜的小文章更有用处……据我看诗意也是妇女,妇女就是妇女;你还不能用八人大轿到女家去娶诗意。”他指出“半夜三更闹诗意玩”是危险的,应当“壮起气来,解决问题,事实顺了心,管保不再闹玄虚,而是追求-----用您个新字眼-----涮羊肉了。”
这是一番“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对话,然而理想没能战胜现实,“诗意”抵挡不了“涮羊肉”的热力,于是在张大哥满怀热心、自说自话的情形下,老李半推半就地由着张大哥将自己乡下的家眷接到了身边,从此真正陷入了世俗化的小人物生活之中。
在小说情节的进展中,老李不断与世俗化进行着斗争,然而似乎又屡战屡败:他首先为张大哥的涮羊肉所征服,接来了乡下的那个不够体面的妻;然后在儿女的绕膝之乐中感受到“张大哥的快活”,在邻居老太太的关照中,“觉得生活美满多了”;他觉得“自己担当养活一家大小,和教育那两个孩子,这至少是一种重要的,假如不是十分伟大的,工作”,为了可爱的家庭而将自己“卖给魔鬼”、“忍受着那个怪物的毒气”,“因儿女而牺牲一切生命的高大理想与自由”,这都是值得的。“把自己的平衡暂时的苟且的保持住”,虽然是难堪的不是味的,可是,“没办法。还是忘了自己吧。”
在这些内心的冲突中,第三部分关于清晨西四牌楼之行的记述,是很有典型意义同时也是极为精彩的一段。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多加分析。
老李不断批判着面前污浊的社会,然而在世俗的物化生活中他又不断向“张大哥”式的生活认同,这种矛盾的心态,可以说是当时众多知识分子的代表――世上不是没有脱离凡俗追逐理想的精英,但却是芨芨可数,众多的“老李”并不在其中。小说最后安排老李“弃官归隐”,当然这并非完全不可能发生,然而如此的结局,却脱离了整篇作品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线索,损害了对人物命运悲剧性历史深度的挖掘,是作者“与社会对抗”理想的浪漫主义发挥。幸好老舍并未言尽于此。
老李回乡下做什么呢?教书吗?种田吗?读到这里,受众便觉出小说最后一句话的深意了――“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你们看着吧!他还能忘了北平跟衙门?”这是张大哥断言,是一句近乎宿命的预言。从全篇老李心理的发展轨迹来看,他的回乡,不过是又一次浪漫主义的碰壁罢了,永远正确的张大哥,还是会永远地正确下去。
老舍在《离婚》中展示的悲哀,便是庸俗社会学胜利的悲哀;而在老李身上所体现出的矛盾,正是老舍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所面对的矛盾。小说中并未如当时的革命文学那样开出一副药方,因为人生中最平常的无奈反而是无药可医的,它沉淀在民族文化甚至是人类文化的最底层,难以根除。然而将这无奈展示在人们面前,使其中的一部分人暂时得以清醒,也许对他们反省自我也不无补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