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能要回保证金吗

阿伟:
我是一名工人,今年初才被一家企业招录。当时与该企业签订了1年的工作合同,同时还按公司要求交纳了500元的保证金。上班后,我被告知每月要扣30%的工资作为年底的提成奖。本来工资就不高,还被扣掉一部分,因此,我不想干了,要求解除合同。公司说由于合同期未满,我主动辞职给公司带来了损失,我交的保证金和预扣的工资算作赔偿。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应当怎样做?
四川 王军
王军:
首先告诉你,企业的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动部[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损失,并可支付赔偿金。
因此,建议你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故障致灾被毁证据不足如何索赔
阿伟:
去年底,我从一家电商场买了一台电热水器,送给父亲使用。今年4月,父亲家发生了一起火灾,造成损失上千元,父亲还因此受伤。经当地消防机构鉴定认定,这起火灾系我买的那台放置于房间小桌上的热水器发生故障所致;由于起火物已被烧毁,具体故障原因无法认定。拿着《火灾原因认定书》我们分别找了商场和热水器厂家要求赔偿。但他们均认为,热水器发生故障引发火灾可能是我们没有正确使用热水器所致,因此,即使是热水器发生故障引发的火灾,除非我们能够证明是严格依照产品说明使用该热水器,否则不愿承担责任,仅同意另送我们一台热水器作为补偿。
请问,商场和厂家的说法是否合法,我们能否就该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四川 小唐
小唐:
该案属于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案件,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的生产厂家和销售者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厂家和商场虽然提出了抗辩主张以免除自己的责任,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他们要求你们证明是严格依照产品说明使用该热水器是无法律依据的。
就该案来说,你们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你父亲因该热水器缺陷而遭受的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其支付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产补助费等费用;对财产损失的,你们可以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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