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吗
阿伟:
我是一名来蓉打工的青年,现在是一家大型公司消防控制室的保安。前两年经父母介绍和同村陈某结婚,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多,性格不合,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好,我想离婚,但陈某不同意。于是自己就单身一人来蓉打工,已经快两年了。不久前,陈某打电话来说,同意离婚,同时提出了家庭财产分配方案我对此没有意见,并通过书信达成了离婚协议。我现在工作比较忙,不好请假。请问,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是否可以委托家人办理离婚手续呢?
四川 林顺利
林顺利:
离婚是涉及特定人身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虽然你和陈某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但依据上述法律强制性规定,你仍然必须回家亲自办理离婚手续,而不能委托家人。
灭火器使用多久就该报废
阿伟:
我是一家工厂的消防保卫人员,现在我们厂配了多种型号的灭火器,但我们对灭火器的使用年限和哪些情况下应当报废不很清楚,请予以答复。
四川 沈勇
沈勇: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是5年; 手提式水型灭火器是6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是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1211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推车式1211灭火器是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是12年。
同时,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一是根据相关规定,筒体进行水压实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二是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三是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四是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五是灭火剂量大于等于1kg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六是筒体严重变形的;七是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八是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九是未取得型式认可厂家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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