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城 [事件]兰州市区的两只宠物猫掉入深坑长达9天,猫的主人情急之下拨打110和119求助,两个指挥中心接到求助电话后都拒绝派警,原因是公安机关接到非紧急受理范围的求助可以不出警。指挥中心表示,如果对这类求助派警的话,是对公共应急资源的浪费。这起看似不起眼的事件却在兰州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兰州警方回应
拒派警力原因之一:
非紧急求助 不在受理范围内
按照公安部《110接出警工作规则》规定,受理求助的范围包括发生溺水、坠楼等需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解释。
拒派警力原因之二:
接警量太大 警力匮乏
兰州市110报警服务台每天有2000例左右的接警量,接到的2000个报警电话,110报警服务台都要进行分类处置,有一部分属于救助类,有更多属于其他案件。110要发挥社会职能作用,要把有限的警力投入到更有用的地方。鉴于公安机关警力匮乏,若110派警救猫,就会造成警力资源的浪费,导致正常的警务工作将无法处理。
本埠
[讲述]
成都市消防支队十一中队中队长 孙剑
每年要接到一二十次类似的求助电话。2006年10月份的时候,在塔子山公园就发生了一次,当时一只狗被困在河中心,群众打了119,我们立即赶了过去,还出动了橡皮艇进行救援。狗救起来过后,狗的主人却不知何方,我们只好将狗送到了流浪狗救助站。说实话,每一次救援我们不仅出动量大,损耗也是显而易见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此时其他地方发生严重警情,势必要受一定程度的耽搁。
成都市消防支队三中队指导员 李仕刚
我们中队也频繁遭遇这类事件。2006年夏天,我们中队接到一个求助电话,是一只猫上了树,在树上下不来了。后来中队出动了几名消防战士前往救助。当时猫爬得特别高,我们已经无能为力,一些群众在旁边劝说我们,别因为一只小动物把战士的性命给搭进去。但是猫的主人硬是不依不饶,令我们很是头疼。 宠物是小生命,人们应当关爱吗?在它遇到困难的时候,消防部队究竟该不该出手相救?让我们先听一下市民的声音——
观点交锋
挺“救”派
龚露(成都市某房地产公司财务人员) “我觉得应该救,那也是一条生命嘛,消防不能坐视不管啊!” 吴影(网站编辑) “首先是自己想办法救吧,如果实在不行,还是只能打119,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它死。” 周诚(广告公司策划人员) “应该救,不过消防队可能没有这个义务吧。” 梁静(某大学酒店管理专业学生) “小猫、小狗也是一条生命,当它们的生命受威胁且普通人无法救助时,消防部门应该站出来帮助。” 枫(网民) “是两只猫也好,还是一条小狗也好,作为政府部门,只要人民群众需要你,你都应该责无旁贷的去帮助,却不是找任何理由与借口拒绝伸出你的双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