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陈年韭2006年1月投资的金星娱乐会所位于S市市中区的齐正大厦二楼,共800平方米,营业性质为歌舞厅和茶楼。这幢齐正大厦共7层,2005年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一楼是门市,三楼以上为居民住宅。
陈年韭自己也没料到,金星娱乐会所的生意会这么好,开业两个月后就常常是无虚位以待客了,有好多次老朋友来捧场都没地方招待。伤透了脑筋的他左思右想,终于在6月想出了解决的办法:二楼尽头不是还有两间库房吗,完全可以改成包房嘛。到时候将北面的楼梯封堵了,隔一下,就可以做库房用,堆点杂物还是没问题的。
由于金星娱乐会所开业之前办过消防安全检查手续,陈年韭想到了安全疏散通道的问题。对会所地形了于胸的他下令工人将南面实体墙打通,连通楼上居民楼梯,作为该会所疏散楼梯。
8月,陈年韭的会所改造工程刚刚竣工, S市市中区消防大队就接到群众举报该会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遂展开调查,发现一切如实。
鉴于金星娱乐会所以上行为存在构成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且违反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制性规定的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再加之该场所为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大队向其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期限届满后,消防执法人员复查结果却是:未整改。消防大队遂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责令金星娱乐会所停止营业,并罚款1万元。同时,消防大队还决定撤销原同意金星娱乐会所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面对处罚,陈年韭对停业及罚款处罚没有异议,但提出消防大队撤销《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行为不合法,并认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是其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消防大队单方面撤销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同时规定,依照以上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因此,陈年韭要求获得赔偿的关键在于消防大队撤销原同意金星公司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是否依法作出以及陈年韭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损害。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第二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发现依法投入使用或者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经营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逾期不改,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当撤销原同意其使用或者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自复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撤销批准决定书》。本案中金星娱乐会所有歌舞厅、茶楼,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因此,公安消防大队作出撤销许可决定《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另一方面,消防大队已经依法作出了责令其停止营业的行政处罚,金星娱乐会所已不能再开业。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条,对于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书面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因此,即使金星娱乐会所拟整改后重新开业,也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消防大队撤销原《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行为并未对会所老板陈年韭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故也不应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