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宫博物院消防、安防设备维修

 

来源:天津安防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08-7-3 9:11:21  点击次数

 

    受 沈阳故宫博物院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消防、安防设备维修 ”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消防、安防设备维修

    2. 采购项目编号:2008-0605/CG(P)20080568

    3. 采购项目内容:沈阳故宫防火、防盗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服务时间:一年;服务地点:沈阳故宫博物院。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安防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8年7月10日9:0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楼

    邮政编码:110003

    采购文件咨询:潘志刚  024-22896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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