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大英县城一家舞厅和一家宾馆
事由:营业时间将疏散门上锁
经过:近日,大英县消防大队在对全县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拉网式夜间检查中发现,一家舞厅和一家宾馆在营业期间将疏散门上锁,并存在诸多火灾隐患,大队监督人员立即责令其当场改正,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随后,大队监督员口头传唤当事人第二天到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询问并接受处理。两场所负责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将从中吸取教训,加大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处罚:大队执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舞厅和宾馆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和500元罚款的消防行政处罚。
信息提供:刘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