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全省共发生火灾 333 起,死 2 人,伤 9 人,受灾 92 户,烧毁建筑 9587.5 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 2909092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全省消防部队共出动火灾扑救和救援救助等行动5224次,出动人员30647人次,出动车辆5927辆次;其中,出动火灾扑救368次,出动抢险救援594次,社会救助4194次,救出311人,疏散1276人。
从发生火灾的原因上看,电气火灾、其他、生活用火不慎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电气火灾引起火灾 105起,占总数的 31.5% ;其他引起火灾 100 起,占总数的30% ;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65 起,占总数的 19.5% 。
从起火场所上看,住宅、其他、交通工具居多,住宅引起火灾 160 起,占总数的 48% ;其他引起火灾 38 起,占总数的 11.4% ;交通工具引起火灾 29 起,占总数的 8.7% 。
从行业类别上看,不明、第三产业、第二产业最多, 不明引起火灾 318 起,占总数的95.4%;第三产业引起火灾 7 起,占总数的2.1% ;第二产业引起火灾 3 起,占总数的 0.9% 。
从火灾发生的时间看, 18时-20时、10时-12时、20时-22时时间段发生火灾最多,18时-20时引起火灾 46 起,占总数的 13.8% ;10时-12时引起火灾 35 起,占总数的 10.5% ;20时-22时引起火灾33 起,占总数的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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