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近日,自贡市人民政府精神文明办公室下发了有关文件,对2007年--200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命名表彰,自贡市荣县消防大队获此殊荣。
近年来,荣县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视人民如亲人奉献一片爱心,把驻地当故乡保一方安宁,大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积极地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和救助活动,为下岗职工,贫困户捐钱、捐物献爱心,用过硬的素质、严谨的作风、优异的表现,共筑文明社会新风尚,促进“三个文明”健康有序发展,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赞誉。特别是在过去的四年里,该大队全体官兵牢记宗旨,立足本职、求真务实、拼搏进取,圆满完成了以执勤、训练、灭火、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大队官兵在得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授予大队“市级文明单位”喜讯时,激动之余纷纷表示: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牢记宗旨和职责,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从自我作起,努力工作,争当文明行为的传播者,争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践行者和积极推动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