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受灾群众接受实实在在的消防教育,青川消防大队采取“六项措施”,在全县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开展行之有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使消防安全知识走进学校,走进帐篷,走进受灾群众重建第一线,开创青川消防宣传新局面。
一是把握灾区宣传主线,充分发挥电视、互联网、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灾区现已步入全面重建阶段,大队紧抓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防火安全这条主线不放松。大队在做好公安内网内部宣传报道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与地方电台、报社的联系,有消防重大活动及时实现跟踪报道。现在大队已与青川县宣传部新闻中心达成共识,及时对大队重大活动提前公告,以作全方位宣传。
二是借助社会力量,扩大宣传力度。青川全县有25万人受灾,30多个乡镇设有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大队针对警力不足的现状,通过县公安局出台了有关规定,《规定》要求大队与各乡镇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合建警务室,并由警务室民警和安置点工作人员履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宣传职能,切实推进消防安全知识在受灾群众中的深入普及。
三是制作发放消防宣传知识挂图、专栏等,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张贴、悬挂,并组织专人负责。
四是加强安置点义务消防队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临管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和标准,不断完善临管会消防宣传教育职能,达到以点带面,一面盖全的消防宣传良好格局。
五是做好“请进来”工作。大队积极联系准备复课的学校,将学校教职员工请进大队临时营区,现场培训消防知识及灭火器使用方法。同时,大队进一步完善消防站开放制度,并将这项工作常抓不懈。
六是做好社会有关单位内部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随着活动板房区受灾群众安置点板房建设的陆续完工,各单位已集中搬进活动板房,工作步入正轨。大队统一制订各单位消防宣传教育标准,规范各单位内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及时督导单位做好内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确保灾民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