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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高新区众安消防器材经营部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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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作者:防火处 发表时间2006-4-12 14:45:40 点击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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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高新区众安消防器材经营部
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案公告
2007年10月29日,绵阳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对高新区众安消防器材经营部进行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门市部内存放用于销售的一盘规格为φ50、标识生产厂家为福建南安市华阳水带器材厂和一盘规格为φ65标识生产厂家为福建三星消防器材厂生产的消防水带无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现场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绵阳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已于2007年10月31日依法没收该批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处罚款384元。
特此公告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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